六月九日,PTT八卦板上出現了一篇標題為「這玩意應該改叫做ptt戒嚴條例才對」的爆掛文。內容大意是指出站方將試運行所謂〈聚眾癱瘓看板正常運作處理規則〉。而爆掛的鄉民認為,這個條例儼然等同於PTT戒嚴條例。
例如,在此規則第一條b項列明:「本規則所稱之『聚眾癱瘓看板正常運作』,係指大量使用者於短時間內至特定看板,以大量文章或推噓文(含箭頭)影響討論功能日常運作之行為。」其中,爆掛鄉民認為,不管是「大量」、「短時間」等判準都保留給管理者相當大的裁判權。
這算不算得上戒嚴條例,當然有討論的空間。不過隨著反對聲浪的出現,站方在公告兩天後便緊急終止了這項規則。因此,實際上可以看到,站方應該也算是很有誠意地面對了鄉民的聲音,迅速做了回應與處置。
雖然事件結束了(或者說,根本還不算開始),但我還是想在此借題發揮一下。我想要把這個事件與上個月中臉書被爆料「操控」熱門新聞的事件連結一下。臉書被指控操控熱門新聞的事件,後來也在臉書自稱的「查無不法」中結案。這兩個都已經結案的事件,其實核心有一個重要的相關之處:都涉及了社群媒體管理的「政治」爭議。
社群媒體的「政治」問題
這裡所謂的「政治」問題,指的不是政府治理、政黨政治等狹義的政治問題。而是我們必須首先認識到:今天,當社群媒體不只是私人對私人的交友網絡,而是涉及了資訊的公共傳散與流通時,其管理本身所內蘊的權力關係就是一種政治問題。
說到這裡得稍微停頓一下。我相信有人會立馬放「不爽不要用」的大絕。我不是文青,我不鬼扯(誤!),但是我還是必須說,從「個人」的角度想這些問題,我們當然都可以賭氣地說:我不爽,不要用。但然後呢?然後我不用臉書,改用Twitter;然後又因為這樣那樣,我又不爽用Twitter,改用XX,然後,然後,然後再也沒有然後,因為我們猛然發現,我很不爽,但我沒有東西可用。除非,我們假裝看不見那些令人不爽的地方。
因此,「不爽不要用」雖然是嗆起來很爽快的大絕,但細想下去就可以發現,它根本是廢到不行的廢話。根本無助於改變任何事情,讓這個世界變得更好。所以回過頭來,我們必須說:我們要用,而且我們想要「更好」地用。
在社群媒體管裡的政治問題上,這意味著與其輕易地因為這些社群媒體管理機制有問題,就直接退用,也許還有另一條路是,思考如何要求這些社群媒體讓我們能更好地用。而這裡的「更好用」絕非更加便利。
PTT戒嚴?管理的兩難
我曾經私底下聽過PTT管理站方的說法是,對於站方來說,鄉民的「搗亂」其實令人又愛又恨。一方面,鄉民搗亂帶來的高人氣,是維持PTT活力的重要根源(黑特版的沒落就是一個反例);但另一方面,當鄉民們亂得太過火,甚至聚眾癱瘓看板時,這又會使得站方頭痛不已。
因此,這個〈聚眾癱瘓看板正常運作處理規則〉不因被視作單一事件的結果,而是長期管理壓力所導致。就BoardAnnouce看板中,站方在處理規則前的一篇公告文章所示,我們不難體會站方的善意,甚至有心將PTT的經營視作為打造一個更良善社會的力量。
但是回到社群媒體管理的政治問題上,如此明文規定所謂「亂板」的處理、處罰規則是否是一個好辦法,也是我心存疑惑的。
如同最初爆料的鄉民指出的,這個規則裡給予管理者太多自由判斷的空間。不管是「大量」、還是「短時間」的意思都是因人而異,甚至在事件上似乎也沒有加以區別。
雖然資深兼知名鄉民TonyQ後來在回文中,一秒突破盲腸地指出,這只不過是不成文規則的明文化而已。但我卻覺得這並非「只不過」,相反地,當不成文規則明文規定後,它便具有了截然不同的意義。
資深兼知名鄉民TonyQ。
也許如TonyQ所說的,過去管理者對於糾眾亂板早有不成文的處理規則。但正因為「不成文」,管理者的行為便有了商議、批評的空間。換言之,它可能開啟對話。雖然對話不等同於溝通,但對我而言,保留對話的空間是改善的可能起點。
反過來說,當規則明文化後,其實最重要的效果不在於訂了多少清楚的規則(畢竟對於人類社會行動來說,永遠都有例外),而在於規則的明文化將會帶給管理者的「權力錯覺」。也就是說,管理者將有規則可循地認為自己是「依法行事」,進而將自己挪出了那個下判斷的責任位置。
希望我這樣的說法不要被無限上綱為:管理者不該有任何規則。相反地,我認為問題反而在於:當管理者意識到,除了規則外,我們總是肩負著下判斷的責任時,究竟我們該管理的是什麼?
臉書的操控?管理的盲點
讓我們先懸擱上述的問題,把焦點轉向臉書的事件。
臉書五月初被其前員工指控,可能透過人為操控的方式遮蔽了特定政黨相關的新聞訊息後,經過內部調查,臉書宣稱並無「系統性地」遮蔽任何新聞,但不排除因第二階段人工篩選新聞出現的「偶發性」遮蔽。
不同於PTT事件涉及的是打算針對亂發文者進行管理,臉書事件牽涉到的是管理者本身涉嫌操控訊息的散佈。
姑且先讓我們信了臉書的調查結果,他們並無刻意遮蔽保守政黨的言論。但從其「自白」的篩選機制來看,不難發現其運作仍然會使得某些「冷門」新聞無法被看到。
如果借用國外一些評論者的詞彙,我們可以說問題在於:臉書該是「新聞策展人」嗎?這個問題又涉及了臉書自身的定位。
如果臉書僅僅將自己定位為「交友網站」,而新聞訊息的提供僅是附加功能,那也許我們可以接受其「策展式」的新聞傳播模式。
但顯然,臉書要做的或已做的遠遠不是交友網站,而是企圖含括使用者日常生活所有面向,或者說,企圖成為人們最主要的資訊媒介的管道。如此一來,其策展式的新聞傳播模式恐怕便有很大的問題。
問題在於,當臉書以「投其所好」為誘餌捕獲使用者大量注意力時,它同時也使得社會必須承擔由其所生產的外部成本。簡單來說,當「投其所好」的資訊越是吸引使用者聚集,社會便越可能走向極端化的對立態勢。而當臉書宣稱是在給予使用者更好的服務時,實際上是將其營運的外部成本轉嫁給社會。
換言之,臉書之所以可以吸引使用者聚集,是以整體社會承擔過濾氣泡效應的極端化對立態勢為代價。它讓社會承擔成本,而自身又從社會成員身上獲得收益。
社群媒體該管理的是什麼?
看完兩個事件,讓我們回到最後的問題:社群媒體管理的政治。
在PTT事件的討論中,我最後留下一個問題是,我們該管理什麼?不僅是社群媒體,打從網際網路問世以來,「管理」的問題一直都是爭論的焦點。隨著社群媒體的同溫層效應所激化的極端化對立態勢,管理的問題又更為迫切。
PTT的事件,從站方在公告板的文章可以看出,是焦慮於日漸嚴重的對立問題與仇恨言論。而臉書事件則是相反地,令人隱憂於其作為正在生產大量需由社會承擔的外部成本,也就是極端化對立的社會氛圍。
在PTT的事件中,我們究竟該管理什麼?也許不是形式上的亂板作為,也許該是更勇敢地承擔起一種責任,一種能夠讓PTT真的變得更好、更開放、更多元的責任。
在臉書事件中,我們則是需要更進一步問:是否該管理社群媒體本身?然而,關於我們是否該將權力交付給某種管理者(無論是國家、或更大的國際組織),現下我真的沒有一個好或壞的答案。
我唯一深信的是:該負起責任的絕不只是個人,更是將各種外部成本轉將給社會的社群媒體企業本身。特別是當這些企業競相地想打造未來社會的基礎設施時,以一個更良善、多元的社會(而非利益)為藍圖的信念,是其必然的公共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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